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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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“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6-09-09作者: 浏览量:

学校各部门、学院(部、中心):

为贯彻落实《云南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国际教育合作区行动方案(2026-2030)年》,建设好全球教师发展学院东南亚分院,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和指导作用,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教育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,学校特开展“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,并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课题组织管理

课题统一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。申请人要认真研究《课题指南》,准确把握立项方向和研究导向,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。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、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。申报要求、申报条件和申报办法详见《申请书》申报说明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2026年9月10日至20日。

三、课题类别、研究时限及资助额度

课题立项以质量为导向,坚持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。课题拟立项10项,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(见附件1)。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,立项5项,研究时限为1年;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0.5万元,立项5项,研究时限为1年。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。

四、课题认定

课题经费来源于全球教师发展学院东南亚分院,根据课题经费的来源和《云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(试行)》(云师大科〔2022〕2号)文件要求,重点课题认定为校级重点项目,一般课题认定为校级一般项目。

五、课题申报对象

1.学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师均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课题申报。

2.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中职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每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。课题申报人不能作为课题成员参加其他课题,课题成员同时参与课题不能超过2项。

六、课题结题

课题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并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和创新精神,着力产出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高质量研究成果。

1.完成研究报告、调研报告、论文、咨询报告、著作、专利等成果(任选两项)。重点课题1的论文研究成果,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,咨询报告研究成果须获对口主管部门正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。重点课题2-5研究成果须完成调研报告一份与咨询报告一份。

2.成果出版、发表时,应标明“‘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’专项课题资助”字样,且成果内容应与课题内容相关。

3.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需退回剩余项目经费。

七、材料要求

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,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5点前将《申请书》1份和《活页》3份,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实训大楼1006室。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商春雪  

联系电话:18468277220

电子邮箱:903283215@qq.com



附件:

1. “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”专项课题指南

2. “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”专项课题申请书

3. “RCEP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发展”专项课题活页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云南师范大学未来教育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