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为认真做好2027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请参考省级通知要求:关于做好2027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和培育项目四个类别,资助额度分别为:重点项目5万元/项、一般项目3万元/项、青年项目2万元/项、培育项目1万元/项。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,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,各类别项目之间不可互转。
(二)申报人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,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品行端正、学风优良,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:
1.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2.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3.申报青年项目不受学历、职称(职务)等条件限制,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1年11月8日后出生),女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6年11月8日后出生)。
4.培育项目仅面向在职在编在岗的州、市(含县、市、区)委党校、民办院校、高职高专的社科研究人员申报,不作职称、年龄、学历等条件限制,但建议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学者申报一般或青年项目。
5.申报人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,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。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职博士后,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;全脱产博士后通过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,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。
2.2026年11月9日,省社科规划项目(含教育学、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,社会智库、科普项目,“马工程”项目、高校思政专项等,下同)已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负责人,可以申报,若所提交的结项材料未通过结项鉴定的,不予立项。
3.申报人申报了省社科规划其他暂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,可以申报本项目,若获得其他项目立项的,本次不再立项。
4.截至2026年11月9日,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、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。
5.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—4条款规定,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。
6.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的联系与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报。
7.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的联系与区别。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。
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的,视为违规申报,申报材料不予受理,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。被撤项的项目,除追回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,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。
特别注意事项:
1.《申请书》及《活页》“研究基础”部分“代表性研究成果”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度相关,且限报5项。其中,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,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;
2.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,申报人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。
3.研究报告、咨询报告须获得省部级(含)以上领导批示,研究项目仅填写申报人为负责人的项目,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成果。
4.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,所有申报材料请线下刻录光盘报送。不得上传系统。务必与联系人提前联系。
三、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
此次施行限额申报,现将时间安排如下:
1.11月2日上午12时提交申请书1份,活页(8个版面)3份,上述材料均A3双面打印。参加学校评审,评审通过者可上传系统;
2.学校系统开放时间为:11月9日9时-11月12日17时,通过初审的老师可登录申报系统走申报流程:https://ynskghxm.ynxc.gov.cn/new/s/2024/lyr/zsxt
3.截至11月16日17时通过学校评审的提交与系统一致的申请书1份,活页(8个版面)1份,上述材料均A3双面打印,申报承诺书1份至行政楼252室;逾期不予受理。
4.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到邮箱。
5.系统及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云南网,电话:64199929(限工作日)。
联系人:朱老师
联系电话:65944873
公共邮箱:shidakeyanchu@163.com
附件:申请书
活 页
汇总表
申报承诺书
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
2026年10月15日